李某在微信上联系了那家私家侦探公司。由于微信红包限额200元,李某分三次给对方发了共600元。几分钟后,对方给李某发来一个地址,并配了具体位置的截图。看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,李某便相信了对方的能力,要求进行24小时定位,并给对方转了1600元。
有的骗子居然不收多数的前期费用,只要求客户提供工作对象的相关信息,“承诺”先做事后收费,然后谎称“工作已完成”要求客户立即汇款,其实他们啥也没有做。该诈骗类型的特征是:他们的网站只有一个手机号码和微信号,有个虚假的办公地点,假意说以后可以见面,但是始终不会和客户真见面,他们只是拥有该城市的一个手机号,人却躲在国外或者国内的某个村庄在玩钓鱼套路;他们从头到尾说的较多的一个词就是“汇款转账”;他们处理“业务”无二工具就是一部手机,他们其实就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一个虚幻的“侦探”形象;他们基本不懂多数的法律常识,除了满嘴瞎话啥都不懂。他们有的已经渗透到婚姻挽救领域,主要的诈骗手法依然是忽悠隔空汇款,请大家提高警惕。
检察官说法: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行政单位机关或者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,应定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;不以金钱为对价提供的,定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;其他主体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,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此后,每次在决定是否接下一个案子之前,他都会与委托人见一面,一是打消对方的疑虑,省得被怀疑是骗子,二是对委托人做一个初步的判断,“问清楚他(她)的目的是什么,要离婚,要分割财产,还是想挽回对方,我心里有个底,也会建议对方先去好好思考一番。”
专门侦探的答复:目前,法律上对于私家侦探、调查公司参与婚姻案件调查婚外情及财产证据的并无明确法律规定,司法实践中,一般对于私家侦探、调查公司所参与搜集、调查的证据的合法性采用的是从严认定的态度。